德州出台20条举措促进青年群体就业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构建青年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日前,德州市人社局、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德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五大方面、20条具体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服务经济发展,大力拓展就业空间。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强化政策支持,创优就业创业环境。对在德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按规定同等享受属地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亲情引才奖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清单由各县(市、区)统一公布并落实。在全市建设36个左右青年创业者集聚、产业特色显著、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的市级创业街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创业见习岗位。

聚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统筹“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实施,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采取放宽岗位专业条件、放宽年龄限制、单独划定笔试分数线、降低学历要求或开考比例等方式,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定期举办青年就业实践供需对接会,每年遴选发布不少于2000个优质实习实践岗位,吸引在校大学生来我市参加就业实习、实践锻炼和短期服务,按照每人每天6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强化服务保障,加快构建青年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快构建“政行企校家”促就业体系,确保高校毕业生联系率、服务率达到100%,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统筹青年活动安排和岗位征集,开展青年求职招聘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加密线上线下公共招聘,丰富行业企业专场招聘,完善直播带岗特色招聘,广泛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德州千企百校行”“高校师生德州行”等就业专项活动。对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高校毕业生,常态化提供“1131”服务,即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