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德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德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