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车主:
我市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为避免您错过补贴申领机会,特此提醒如下:
一
此次奖补政策范围
对在德州市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我市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的;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二
及时提交申请
请您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截止日期,务必在两个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以免影响补贴申领:
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您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送至有资质的汽车拆解企业完成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车辆报废注销后,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线下办理:请前往车辆所属县(市、区)设立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联合办公窗口办理;线上办理: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政策兑现平台—鲁惠通—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确认车辆是否符合补贴要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