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扬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市3个集体6名个人上榜。名单如下——

齐河县人民法院焦庙人民法庭
平原县人民法院王凤楼人民法庭
武城县人民法院武城镇人民法庭
李 洁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黄河涯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甄 雪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丁庄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于 祯
禹城市人民法院房寺人民法庭五级法官助理
郭 娟
乐陵市人民法院铁营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邢立真
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保店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常青龙
庆云县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来源:德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