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天还未亮,70多岁的王大爷如往常一样沿路边散步。突然,一辆疾驰而来的车辆从后方将其撞倒,老人当场昏迷,蜷缩在冰冷的路面上。肇事司机见四下昏暗,竟驾车扬长而去。这一幕,发生在了禹城市一处没有监控覆盖的路段。9小时后,办案民警凭借一枚“碎片”,将肇事司机擒获。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发现有人受伤了……”1月13日凌晨5时许,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响起,好心路人报警后,禹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刘峰、李山与辅警刘庆东、宋士发火速抵达现场。当时,伤者已昏迷,地面留有一摊血迹,除了一只被过往车辆碾碎的反光镜,再无其他明显线索。
没有目击者,没有公共监控,案件侦破陷入迷雾。
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查缉预案,成立专案组。副大队长刘长江带队负责监控侦查,中队长刘洪超负责摸排走访,指导员刘峰、副中队长李山则带领辅警展开现场勘查与证据固定。
办案人员迎难而上,兵分多路。他们走访了沿途43个村庄,排查商铺、汽修厂、维修点及电动车销售门店,调取34处民用监控。但由于民用监控画质有限、角度局限,民警一帧一帧比对分析,结合现场反光镜碎片,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无牌白色电动四轮车。
经持续追踪,民警在一小区胡同内找到了被藏匿的肇事车辆。
由于该车辆无牌无证,那么驾驶人又是谁呢?民警依靠群众广泛征集线索,果真有热心群众反映,曾看到一名50多岁的男性将该车辆藏匿在此处便走了,并详细描述了肇事司机的体型及衣着等关键特征。
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专案组立即围绕藏匿点展开地毯式排查,并通过民用监控发现嫌疑人搭乘一辆轿车前往市区方向。辅警刘庆东、宋士发循线追踪,锁定轿车信息并与车主取得联系,得知肇事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正与其在一起。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肇事司机刘某永心理防线崩溃,如实供述了事发经过。
原来,当日凌晨他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从平原县前曹镇前往禹城市,因天色黑暗、车灯不亮,撞倒老人后因害怕赔偿,遂心怀侥幸驾车逃逸,本以为无人无监控便能逃脱,不料9小时内便被警方抓获。
庆幸的是,被撞老人经医院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刘某永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面前没有侥幸,任何试图规避处罚的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安交管部门在此郑重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化解风险的唯一正确途径。逃逸,是错上加错!它不仅会加重事故本身的法律责任,更会使其从一名事故当事人,转变为一名违法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