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探明矿产资源12种 地热资源成优势矿产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月29日,记者从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市目前已发现矿产资源12种,涵盖煤、石油、天然气、富磁铁矿、地热、矿泉水等,这些由地质作用形成、具备开发利用价值的矿产资源均属国家所有。

从分布来看,各类矿产资源布局相对集中且各有侧重:石油、天然气主要分布于临邑县,煤炭集中在齐河县,富磁铁矿多见于禹城市李屯及齐河县潘店地区。相较于其他矿产,地热资源遍布全市,储量丰厚、开发潜力突出,是当地的优势矿产资源。

德州地处地热资源富集区,地热成井深度通常在1300至1700米,出水温度可达52至60℃。目前全市已探明地热资源总量约500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5亿立方米,理论可供暖面积约6亿平方米。近年来,当地将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作为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德州共有地热采矿权211个,地热供暖面积已超2600万平方米,年均可替代标煤4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7.23万吨。如今,地热资源已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教育医疗、农村社区等多个领域,该市在地热矿业权数量、开发利用规模及管理水平上均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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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推行“五案合一”提升审批效率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市民如何打算依法依规勘查开采地热资源,需要走什么流程?近日,围绕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科长颜燕。

颜燕表示,有意从事地热资源勘查开采的单位或个人,可关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的出让信息,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矿业权成交后,需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按规定缴清出让收益,并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探矿权或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在方案编制和许可办理方面,矿业权人可自行编制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相关方案。探矿权人需编制勘查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即可开展勘查工作。采矿权人则需编制相应方案,报审后办理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手续。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德州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地热开发“五案合一”改革。过去,采矿权人需分别编制地热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尾水回灌及水资源论证等五个方案。如今,五个方案合并为一个综合方案,实行“方案同步编制、部门同步审查、项目同步验收”以及“采矿许可证与取水许可证并联审批”的“三同一并”新模式。

​该改革有效解决了以往多部门管理、多轮评审、多环节审批的问题,显著提升了审批效率,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营造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