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2月9日,记者从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德州陆生野生动物种类从132种增加到283种,植物从138种跃升至304种,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湿地保护、恢复与利用,目前已建成湿地公园13处,包括5处国家湿地公园和8处省级湿地公园。德州市野生动物分布以湿地为核心,依托2.6万公顷湿地资源及河流、森林等多种生态环境,形成集中栖息与迁徙汇聚并存的格局。




德州地处全球鸟类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通道,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大量候鸟在此停歇、觅食。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记录有天鹅、白鹭、野鸭子、鸬鹚等165种野生动物;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吸引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栖息;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现有灰鹤等国家级保护动物16种,野生动物种类达128种。



在持续推动生态保护的同时,德州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德州现有活体老虎114只,大熊猫4只,北极熊、丹顶鹤等珍稀濒危动物保有量位居全省前列。6家综合型动物园集群发展,成为物种保护、自然教育和公众科普的重要平台。

“法律保护的可不只是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三有’野生动物同样不可忽视。”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科长孙建伟介绍说,“三有”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布了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此次调整新增了700多种动物,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同时调出了部分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或无野外种群的物种,实现了保护范围的科学优化。
孙建伟提醒,目前德州全境处于禁捕区与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超过1万元将构成非法狩猎罪。公众应自觉做到不捕猎、不伤害、不食用、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德州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
兽类:刺猬、獾、黄鼬、野兔等。
鸟类:麻雀、野鸡、家燕、斑鸠、喜鹊等。
两栖动物:蟾蜍、青蛙等。
爬行动物:乌龟、壁虎、蜥蜴、蛇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