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印发,对全市新一年的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根据计划,2026年德州市共安排立法项目18件,涵盖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两大类别,聚焦民营经济、数据管理、先进制造业、民生保障等多个重点领域。
在地方性法规项目方面,共安排9件。其中,《德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作为年内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计划于2026年7月完成。此外,另有5件预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分别涉及公共数据管理、先进制造业促进、夏津古桑树群保护与发展、鲁北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以及特色体育名城建设。同时,《德州市消防条例(草案)》等3件法规项目将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
在市政府规章项目方面,共安排9件。年内拟完成的政府规章项目有3件,包括《德州市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和《德州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办法》,分别由市消防救援局、市司法局负责,并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此外,还有预备制定的规章项目3件,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规章项目2件,以及开展评估的规章项目1件,内容涉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以及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等。
《立法工作计划》强调,各责任单位要将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起草工作组,明确分工和时限,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市司法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督促指导立法工作实施。对于年内审议和完成类项目,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预备制定和启动前期工作的项目,应于年底前完成调研论证并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将根据生态环境法典通过情况,及时对相关法规规章进行清理修改,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9件)
(一)年内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1件)
德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7月)
(二)预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5件)
1. 德州市公共数据条例草案(市大数据局负责)
2. 德州市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草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 德州市夏津古桑树群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4. 德州市鲁北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市商务局负责)
5. 德州市特色体育名城建设条例草案(市体育局负责)
(三)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法规项目(3件)
1. 德州市消防条例草案(市消防救援局负责)
2. 德州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 德州市丁东水库输水工程保护条例草案(市水利局负责)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9件)
(一)年内拟完成的政府规章项目(3件)
1. 德州市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救援局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3月)
2. 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市司法局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4月)
3. 德州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办法(市司法局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6月)
(二)预备制定的政府规章项目(3件)
1. 德州市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办法(市司法局负责)
2. 德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 德州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政府规章项目(2件)
1. 德州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 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市司法局负责)
(四)开展评估的政府规章项目(1件)
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救援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