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乱象,筑牢招投标市场监管防线,近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正式印发招标代理机构正反行为清单,以“19个应当”“24个不得”明确行业行为准则,全面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此次清单化监管举措,聚焦招标代理机构经营、业务开展、人员管理全流程,清晰划定行为边界。正面清单明确19项必尽职责,要求代理机构依法登记、恪守诚信,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从业人员并落实项目负责人制;需依法签订代理合同,在法定平台发布真实准确的招标信息,抵制违法违规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移交档案,同时协助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等新型招投标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负面清单则紧盯行业高发违规问题,列出24条不可触碰的行为红线。明确代理机构不得与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存在隶属或利益关联,不得参与所代理项目投标或提供咨询服务;严禁弄虚作假登记信息、违规聘用从业人员,不得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泄露保密信息、以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全方位堵住监管漏洞。
按照要求,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对照清单履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督促整改,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监管措施,实现代理全流程、全周期监管,并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机构依规经营。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结合政策变化适时修订,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