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美发店遭美国公司起诉 律师:工商店名≠商标授权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近日,山东德州艺萱美发店店主张女士因店铺招牌使用“标榜”二字,被美国海天有限公司起诉索赔3万元,引发众多小微商户对商标侵权问题的关注。专业律师就此发声,提醒广大商家务必厘清商标权属,提前排查侵权风险。

今年4月21日上午,张女士正在店内正常经营时,接到德州法院调解员的电话,得知自己因商标侵权被起诉。据了解,张女士的美发店工商注册名称为艺萱美发店,早年因“标榜”“东尼”是美发行业用词,便将“标榜”二字用在了店铺招牌上。“起诉方美国海天有限公司将相关商标授权给青岛一家小型理发店后,通过抖音等平台收集我店铺使用‘标榜美发’的证据,进而提起诉讼,索赔3万元。”张女士告诉记者。

得知被起诉后,张女士第一时间整改,迅速撤下招牌上的“标榜”字样,目前正与对方进行调解,双方初步商议赔偿金额约4000元,目前尚未达成一致。张女士坦言:“自己实属无心之失,认为对方此举疑似恶意维权。”她还透露,自己加入的全国同行交流群里,从去年至今,已有超百家使用“标榜”“东尼”等名称的理发店遭遇同类起诉,部分案件一审完结、进入二审,部分商户已赔付,还有案件尚未开庭。

针对此类纠纷,载熙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营业执照名称不等于可随意使用招牌,工商核名通过也不代表不侵犯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权。若“标榜”商标在第44类美容美发服务类别中已被注册,商家在招牌上擅自使用该名称,就存在构成商标侵权的可能性。

李律师同时提醒广大个体商户,切勿因行业常用俗称随意使用相关字样,经营前务必主动核查店铺名称、招牌用字的商标权属,确认自身使用行为是否存在侵权风险,避免因无心之举陷入法律纠纷,承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目前,张女士的案件仍在调解中,此类小微商户遭遇商标批量起诉的现象,也引发社会各界对小微商户维权成本、商标合理使用边界问题的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