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6月1日,《德州市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立足本地医养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细化管理标准、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堵塞安全漏洞,以法治手段全面强化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守护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医养结合场所兼具医疗、养老双重属性,服务人群多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此次出台的规定共二十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各级政府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救援、民政、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厘清不同类型医养结合机构的监管分工,构建起多方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规定着重压实医养结合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齐消防设施并定期检修检测,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与消防演练。针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这一重点群体,新规作出专项要求,明确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生活用房优先设置在低楼层,疏散通道需适配担架、轮椅通行,高层建筑按标准设置避难间,并配齐呼救器、自救呼吸器等疏散辅助器材。
同时,新规对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划定红线,严禁在老人活动区域违规使用明火,规范燃气设备、电动车辆充电管理;要求场所门窗不得设置阻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电工、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此外,文件鼓励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提升火灾预警、处置能力,推行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消防管理智能化水平。
对于共用建筑、物业履职、场所改造装修等场景,规定也逐一明确管理要求与责任划分。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依规严肃处理。
该规定的落地实施,填补了我市医养结合场所专项消防管理的制度空白,让相关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下一步,我市各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政策宣贯、专项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推动规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持续夯实医养领域消防安全根基,为全市老年人营造安全、安心的医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