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局发布“七不得”,严管涉考培训机构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6月2日

德州市教育局发布

致全市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致全市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2026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目标任务,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现就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不得唆使、引导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二、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三、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

四、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状元”“满分”“升学率”“高分考生”“上榜率”“录取率”等信息。

六、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居民区、考点、学校周边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任何涉考培训广告。

七、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