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近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德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明确28种情形无需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举旨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清单,14种情形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主要包括:不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且不新增建筑面积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住宅建筑配套外墙设施安装工程;为会议、展览、展销等短期活动搭建的临时性设施;体育跑道、露天活动场地、无基础固定式看台;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围栏、大门等的修缮及局部改造;公交候车亭、自助快递柜、充电桩等便民公共设施;附着于建筑屋面设置的通信电信设备、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城市交通管理设施、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的安装、维修、加固工程;路灯、路标、路牌、垃圾回收箱、路边景观小品、景观照明等市政配套设施;城市道路和桥梁维护、修缮、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内部道路工程、内部管线工程;在已取得合法用地及产权手续的建(构)筑物上实施扬尘治理全封闭改造设施;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设施、设备安装工程等。
14种情形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主要包括:项目核准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施工棚、施工围墙等(竣工前应全部拆除);建筑基坑开挖作业工程;公园内建设的非经营性休憩亭、廊、榭、厕所、景观水池、雕塑和园林小品等;经自然资源或行政审批部门审定方案载明的围墙工程、道路开口工程;已审批绿化工程内,不增加建筑面积、不破坏城市风貌、不侵犯他人物权的绿化种植配套小型构筑物;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绿地内新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公共厕所;城市公共空间范围内,由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的公共服务提升微更新项目;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的小区微改造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长度小于等于1000米的10千伏及以下电力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长度小于等于300米的供水、燃气、供热、通信、排水等市政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符合入廊规划要求,在综合管廊内部敷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工程;用于架设无线电发射设施、照明、旗杆、户外配电箱等设施基座而建造的构筑物;河道堤岸的维修、加固整治工程。
“过去,一些小型微改造项目也需要跑规划许可,周期长、成本高。豁免清单的出台,将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豁免清单的出台,是德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哪些不用办、哪些免于办”,让审批流程进一步“瘦身”,让项目落地进一步提速,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营商环境优化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