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
5座及以下价格均不超过120元/车,
6至7座不超过180元/车,
8至19座不超过300元/车,
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车。
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原按“人”收费调整为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新方案开始实行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价格均不超过30元/人;原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各景区新方案将于近日向社会发布。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综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