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融媒讯 近日,德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防失业功能,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稳定就业大局。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文件要求,政策面向全市参保单位执行。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20%,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区分企业类型执行: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落实政策。
本次政策继续推行“免申即享”服务模式。人社部门通过后台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条件主体,以短信形式告知企业,经企业确认后直接拨付返还资金。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资金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单位账户;企业也可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线下办理业务。
针对劳务派遣单位,政策明确要求须主动提交申请,按规定划分派遣人员与自有员工对应返还资金,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纳入政策覆盖范围。申领时要提交资质证明、派遣协议、资金分配协议等相关材料。如违规使用资金,须退回对应款项,并取消当年申领资格。
据了解,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缴纳社保费、发放职工生活补助、开展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岗相关支出。对于侵占、挪用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严查处,纳入社保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企业办理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或咨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