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虚假违法广告!德州发布中秋国庆广告合规提示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融媒讯 随着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商业广告及相关活动的提醒告诫书》,对全市市场经营主体提出十五项明确要求,并将加大民生领域广告监测排查密度,依法严查虚假违法广告。

告诫书明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严禁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及相关标志标识、决议决定、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军队人员的名义或形象;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及军旗、军歌、军徽。同时,严禁以“特供”“专供”“内供”“定制”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内容进行商业宣传,不得营销宣传各类伪造“勋章”“奖章”“纪念章”等物品。

针对节日消费热点,告诫书对月饼等商品广告作出专门规定,要求不得对产地、规格、等级、成分含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暗示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保健食品广告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旅游广告不得以“低价游”“免费游”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促销广告附带赠送的,须明示赠品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金融投资类广告不得作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保证性承诺;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不得以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对规划中的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针对短视频营销、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形式,告诫书要求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弹窗广告须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在针对未成年人的互联网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美容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酒类广告不得出现饮酒动作,不得诱导、怂恿饮酒。

“双节”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民生领域广告的监测排查密度,依法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