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融媒讯 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行政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近日,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2026年第三批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校外托管机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8月,宁津县文化和旅游局检查发现某校外托管中心经营者宋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天津平津战役纪念馆、科技馆”研学旅游活动信息,私自招徕、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经营活动。经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宁津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2026年6月,德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接群众投诉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一日游”活动,未按规定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经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德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研学教育俱乐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8月,临邑县文化和旅游局检查发现某研学教育俱乐部经营者刘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利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研学旅游产品,公开招揽人员组织研学游活动。经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临邑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刘某退还了游客报名费,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