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居民养老缴费周期调整,过渡期可预缴2027年保费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融媒讯 9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优化缴费服务,实现缴费年度与自然年度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周期进行统一调整,并发布相关事项提示。

根据调整政策,自2027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周期正式调整为自然年度缴费模式。原有缴费周期为上年度10月至当年9月,调整后,参保居民可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度保费,其中每年第一季度为集中缴费期。

为保障新旧缴费周期平稳衔接、政策调整有序落地,我市将2026年10月至12月设为缴费期调整衔接过渡期。过渡期内,未缴纳2026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可继续缴纳2026年度保费;同时,参保人员可按照自愿原则,预缴202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居民需及时知悉政策调整内容,合理安排缴费时间,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度保费,避免出现断缴、漏缴情况,保障参保记录连续完整。

据了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参保居民可结合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适配缴费档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选择较高档次持续缴费,可积累更多个人账户资金,享受更高政府缴费补贴,有效提升未来养老待遇,切实维护个人长远养老权益。

缴费渠道方面,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办理缴费业务。线上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爱山东APP、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缴费;线下可前往农商银行柜台、各地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完成缴费。

据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重要的民生保障政策,事关城乡居民晚年生活保障。市人社局呼吁广大居民相互转告政策变化,及时完成年度缴费。市民如有相关政策疑问,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税务服务热线12366咨询,也可前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现场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