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这类外省二手车无法在德州落户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融媒讯 想买外省二手柴油货车的车主注意了:自2026年11月1日起,德州市将不再办理外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转入登记业务。

10月14日,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发布通告称,为全面落实国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鼓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落实老旧柴油货车禁限行和转入管理的通知》,德州自2026年11月1日起,停止办理外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牵引车,不含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的转入登记业务。

这意味着,计划从外省购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车主,若未能在政策实施前完成转入登记,车辆将无法在德州落户。公安车管部门提醒,近期有购车和转入计划的车主应提前核实车辆排放标准,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免“买车后无法落户”,造成经济损失。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34-12123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