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两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处罚 | 警方提醒:禁放区内切莫心存侥幸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融媒讯  近日,德州两名市民因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德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莫让“彩头”变成“罚单”。

天衢公安分局赵虎派出所民警巡查发现,李某在天衢新区赵虎镇李牌东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李某被处以罚款200元。

无独有偶,齐河县公安局晏城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查获在湖滨东苑小区门口违规燃放鞭炮的徐某,徐某同样被罚款200元。

据了解,自2026年10月1日起,德城区、陵城区、天衢新区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其余各县市区也已重新划定禁放区域并对外通告。禁放范围内,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都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烟花爆竹燃放极易引发火灾、伤人事故,还会产生噪音、空气污染。希望市民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要求,不违规燃放,主动劝阻身边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