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10月27日,德州市人社局发布公告,我市将开展市直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在市级人社部门管理或代存档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5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已按照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从事灵活就业且已进行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4050人员”(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4050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4050人员”。离校2年内已进行失业登记且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报。
本年度市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采取个人线上自主申报形式,申报时间自10月27日至11月16日,符合条件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本年度市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集中一批次办理,不再设置免申即享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务必于11月15日前缴纳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
根据市直资金情况,本次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按照2025年度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110元/月、医疗保险40元/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最高不超过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