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重大涉黑涉恶线索 最高奖励50000元

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乃春)

9月2日,记者从德城区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在德城区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了解,此次专项斗争将十类行为列入重点打击的范围。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打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打击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打击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凡是群众举报的重大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1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信邮寄地址:

德城区扫黑办(德州市东方红西路1378号)。

邮箱地址:

dechengshb@126.com

举报电话:

110, 267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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