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立规矩 让“小饭桌”成为“放心桌”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锦瑶 张康

开学了,众多小饭桌机构也忙碌起来。

今年初,我市出台意见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对小饭桌的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今监管情况如何?效果如何?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德城区各相关部门及市民了解相关情况。

【专项工作组】 开展四个月整治行动 规范培训及托管机构

为建立健全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机制,有效消除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各类安全隐患,德城区组建了校外托管机构专项工作组,由教育、食药、卫计、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并出台了《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排查备案和长效监督管理。

“我们通过全面摸排、治理整改、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治理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挂钩秘招、超纲教学、办学行为不规范、安全隐患等问题,规范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办学行为,净化办学环境。”德城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7月起,该工作组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和治理整改三个阶段。区教育局、人社局、工商局、民政局全面梳理、规范填写本部门登记备案的培训机构情况,建立专门档案并分别提交所在镇街。区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对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工作组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着“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各类培训、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办理证照以及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办学机构,由所属镇街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停办,依法取缔。11月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落实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直至完全达到治理要求。在集中治理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在相关媒体公布纳入监管范围的校外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办事处】 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 主动到街道办理手续

记者从新湖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该辖区今年登记备案合格的小饭桌共68家,基本都在北园小学、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实验小学西校区、解放北路小学、黎明街小学、光明小学、新湖南路小学、新影小学、五中、十中附近。工作人员表示,越来越多的小饭桌经营者法律和安全意识增强,会主动来街道办理手续。

据介绍,开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德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办指导规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简便、易行、管用的实施细则,统一编印《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承诺书》和《开办者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示范文本及有关制式材料。小饭桌经营者需进行填报。

关于备案程序,经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备案表》;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4.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功能布局平面图和设施设备清单;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相关业务培训合格证明;6.水质证明(或自来水缴费单)复印件一份;7.安全责任承诺书;8.在宿舍区、居民楼开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需提供居委会证明原件一份。

街道办事处接受报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发放《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公示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公示卡》有效期为1年。《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公示卡》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开办者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延续。

【家长声音】 希望经营者将心比心 勿做“面子工程”

虽然“小饭桌”行业有了标准规范,但是不少学生家长还是有点不放心。

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工作忙,只能选择小饭桌。虽然她看了五六家有备案的正规小饭桌,但有的服务态度太差,有的居住环境一般,精挑细选一番,才勉强定了一家。

李女士表示,虽然现在小饭桌标准越来越规范,但就像有的饭店一样,还是避免不了私下里偷工减料或者使用过期原材料。“希望小饭桌经营者能够将心比心,家家都有孩子,真心对孩子们好,不要仅做面子上的事。”李女士说。

【消防部门】 对300平以上小饭桌 进行消防设计和验收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打击处理各类涉及校外托管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建筑面积在300㎡(含)以上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对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纳入辖区派出所重点监管场所进行备案检查。督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全面落实治安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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